會計科目 一. 開啟【會計科目】基礎【新增】會計科目時,須符合【科目表】設置的規則。輸入科目代號及科目名稱。上級科目不可選取自身或自身下層的科目。科目類型含資產、負債、權益、收入、成本、費用…等。發生額方向用於管控會計科目的發生額方向,共有不控制、借方、貸方三個選項。當會計科目設定為借方或貸方時,於「傳票輸入」或「樣板傳票」中輸入該科目的金額時,若金額方向與設定不符,系統將提示:「該科目發生額僅限於借方/貸方」。核算輔助核算可透過下拉選單增加輔助核算項目,上限為10個。在輔助核算項目左側可拖曳移動調整順序,右側可設定勾選是否為必填值。💡 補充說明:會計科目經使用,僅能增加輔助核算項目,無法移動、編輯、刪除。【會計科目查詢】,可藉由切換左側科目類型查看各別所屬會計科目資訊。💡 補充說明:會計科目經使用,無法【刪除】該科目。二. 【取標準檔】本功能會依科目表所屬的會計制度,自動帶出對應的會計科目標準檔。💡 補充說明:匯入標準檔時,會覆蓋原有的會計科目參數設定,操作前請先備份資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