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屬性類型定義」用於設定屬性類型定義的適用對象,並可依需求快速將屬性統一設為全局屬性、個人屬性,或恢復為預設屬性類型,方便後續管理與維護。
本文共分為三大主題,循序漸進介紹屬性類型定義的操作方式:
一. 功能列操作:
介紹畫面上方的主要功能按鈕,了解設定用途。
二. 建議設定規則:
引導您依正確順序,一步一步完成用戶設定。
三. 屬性類型定義可輸入的主要區塊:
說明畫面中各可輸入區塊的功能與填寫方式。
四. 功能列操作說明

| 功能按鈕 | 功能說明 | 操作用途與補充說明 |
| 💾【存檔】 | 儲存目前編輯的單據內容 | 完成新增或修改後按存檔,確保資料寫入系統 |
| ❌【關閉】 | 關閉目前屬性類型定義畫面 |
五. 建議輸入流程

六. 屬性類型定義可輸入的主要區塊
屬性類型定義時,您需依序填寫以下 2 個資料區塊:
- 【規則配置】
欄位說明 (*必填欄位) :- *集團分公司代號:系統預設總公司,可挑選分公司進行設定。
- *公司名稱:系統依照代號自動帶出。
- 【單據關聯】
- 全部設為全局屬性:全部單據屬性皆統一控管,個人無法直接於單據中修改。
- 全部設為個人屬性:全部單據屬性皆由個人調整,每個人可自行設定習慣屬性。
- 恢復默認屬性類型:系統依照預設恢復屬性類型。
